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教师了解学术前沿、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根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签约计划,我校选派规模计划为35人(420个月)。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3.资助方式: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采取1:1配套方式资助,学校配套经费由人选所在学院从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中支出。

二、人选条件及要求

1.该项目推荐人选应为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此外推荐人选还需符合《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8e07261f0f0f4e59b50eb6644ad4534a.shtml)。

2.外语要求: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即PETS-5笔试总分55分及以上,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两年内有效);或符合《办法》中所规定的其他外语要求。

3.推荐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4.推荐人需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不符合要求或尚未获得邀请函的老师请按要求抓紧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5.推荐人选应做好详细的计划和工作安排,申请成功后,须严格按照申请计划执行,根据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6.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效期保留至2015年9月30日,即推荐人选须于此日期之前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材料报送及安排

1.各学院须认真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研修计划进行评审,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学号不填,专家工作单位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人(对申报人数较多的学院可酌情考虑多推荐1人,但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3.请各学院于2014年9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b@cqu.edu.cn

4.各推荐人选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按照留学基金委相关程序统一报送。

附件:1. 专家评审意见表

2. 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3.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 科研成果清单

5. 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