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19年学历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重庆大学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为做好我院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19年学历博士招录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 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由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阶段构成,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类招生形式。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3.直接攻博: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录取工作已于2018年11月结束。
2019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历博士13名,含“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类别。
二、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褚冬竹 陈兰
成 员: 卢峰 谢辉张兴国龙灏王正刘骏翁季
三、报考条件
考生在满足“重庆大学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1-7条基础上,还应符合学院针对不同类型考生的报考资格申请要求,具体如下:
1.所有类型考生均需下载并如实填写《学术业绩登记表》(附件2)。学术业绩须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之后)考生在学科相关领域内所获得的各类成果,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若仅有录用通知、网站公示等情况,在学术业绩分值认定时,加分值按50%进行折算;
2.“硕博连读”类申请人英语水平应在提交申请前的五年内(2014年1月1日之后)达到以下标准之一:①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不低于425分;②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③GRE成绩不低于300分;④TOFEL成绩不低于80分;
3.“硕博连读”类申请人硕士在读期间,有如下情况者不能报考:①中期考核不合格;②课程成绩不及格;
4.硕士学位非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学科的考生,应同时出具考生本人硕士导师推荐信和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意向报考导师签署的同意接收信。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材料
(1)详见“重庆大学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材料1-8条;
(2)申请人应依据本人报考类型,提交本细则第三条中“报考条件”所指定的其他材料。
2. 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上午10:00~2019年3月15日下午5:00。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博士网报”标题进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2)申请材料提交与审核
考生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提交至学院。学院材料接收联系人、电话及地址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school.html)。
(3)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相关学术组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
五、 考试组织
1. 初试
“普通招考”类考生学需按要求参加初试,初试由重庆大学统一组织,初试科目和具体安排详见“重庆大学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重庆大学研招信息网公告。
“直博”和“硕博”连读类考生无需参加初试。
2.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14:00~20:30。复试费用为50元/人/科。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复试科目:
①专业基础:考试时间3小时,原始总分100分。
n 专业基础笔试为理论考试,无需准备专业绘图工具。
②专业综合:考试时间3小时,原始总分100分。
n 专业综合科目以理论型试题为主,可能包含需要简要绘制的作图型试题,但无需图板、丁字尺等专业绘图工具。
③面试:采用自我介绍(PPT演示)+评委提问的形式,原始总分100分。
n 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包含个人概况、学术业绩及攻博方向与计划等。
n 面试包含英语口语交流能力考查。
六、 成绩计算
1. 普通招考: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面试*50%+加分项(学术业绩*10%)
2. 硕博连读:
总成绩(100分)=专业基础*25%+专业综合*25%+面试*50%+加分项(学术业绩*10%)
说明:
⑴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中有任一项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⑵学术业绩认定: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成立相关学术组织,依据考生所提交的《学术业绩登记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参照《学术业绩量化标准》(附件1,简称《标准》)给出学术业绩分数。学术业绩加分上限为10分,针对学术业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n 学术业绩须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之后)考生在学科相关领域内所获得的各类成果,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若仅有录用通知、网站公示等情况,在学术业绩分值认定时,加分值按50%进行折算。
n 学术论文按论文发表当时期刊所处级别为准核定。
n 若某项学术成果在《标准》中存在不同分值计分可能,取其中较高者。
n 学术业绩认定中有不明确之处或未包含在《标准》中但有突出学术意义的成果,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⑶若出现复试总成绩超出满分100分的情况,按100分计。
七、成绩公示与拟录取
1.学院依据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统筹考虑学科发展与平衡等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采取分类排序的方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拟录取人员成绩及名单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
3.学院2019年学历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复议决定还有异议,由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9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填写学术业绩统计表并发送研教办邮箱yjb-2007@163.com。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二O一九年三月 日
附件1学术业绩量化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学术期刊论文 |
《SCIENCE》、《NATURE》论文 |
1000分/篇 |
《SCIENCE》、《NATURE》 姊妹刊物(研究性刊物)论文 |
500分/篇 |
SCI 1区 |
300分/篇 |
SCI 2区 |
200分/篇 |
SCI 3区、SSCI期刊、A&HCI期刊 |
130分/篇 |
(1)SCI 4区 (2)“重庆大学自然科学类权威期刊”及“重庆大学双一流重中之重建设学科高水平期刊”: 《建筑学报》《建筑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中国园林》《Urban Studies》《Landscape and urban planning》《China City Planning Review(<城市规划>英文版)》《Frontiers of Architecture》《应用生态学报》《城市发展研究》《经济地理》《山地学报》 |
90分/篇 |
(1)EI收录核心期刊论文 (2) “重庆大学自然科学类重要期刊”: 《时代建筑》《新建筑》《国际城市规划》 |
75分/篇 |
(1)CSSCI核心期刊、CSCD核心期刊 (2)《西部人居环境学刊》《风景园林》《现代城市研究》《古建园林技术》《世界建筑》《建筑创作》《规划师》《室内设计与装修》《中国城市林业》《建筑史》《建筑遗产》《装饰》《中国建筑教育》《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照明工程学报》《建筑科学》《城市设计》 |
60分/篇 |
其他专业期刊(旬刊及半月刊除外)或会议论文(各学科一级学会主办的会议) |
30分/篇 (最多计2篇) |
科技获奖 |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持证人); |
90分 |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持证人),学生持证人前三位 |
75分 |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三等奖(持证人),学生持证人前三位 |
60分 |
获得国家级行业奖/获学院认定的重要国际竞赛 学生持证人仅一名:加分比重为100% 学生持证人仅二名:加分比重为分别为2/3和1/3 学生持证人前三名:加分比重为50%,30%,20% 三名之后不予加分 |
一等奖70分 二等奖45分 三等奖25分 |
获得省部级行业奖/获学院认定的一级学会(或专指委)主办的重要国内竞赛 学生持证人仅一名:加分比重为100% 学生持证人仅二名:加分比重为分别为2/3和1/3 学生持证人前三名:加分比重为50%,30%,20% 三名之后不予加分 |
一等奖45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15分 |
书著 |
出版专著且正式署名 学生署名仅一名:加分比重为100% 学生署名仅二名:加分比重为60%,40% 学生署名前三名:加分比重为50%,30%,20% 三名之后不予加分 |
9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