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教师了解学术前沿、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及《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选派规模:根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签约计划,我校选派规模计划为35人(420个月)。
3.资助方式: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采取1:1配套方式资助,学校配套经费从学校队伍建设经费中支出。
1.该项目推荐人选应为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青年骨干教师。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此外推荐人选还需符合《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网址:http://www.csc.edu.
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2.外语水平需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1a6f197c3a4c4752b36ae8f8b56a0ec4.shtml)。
3.推荐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4.推荐人需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暂未获得但预计9月1日前能取得邀请函的老师可先行申报,邀请函不符合要求或尚未获得邀请函的老师请按要求抓紧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5.推荐人选应做好详细的计划和工作安排,申请成功后,须严格按照申请计划执行,根据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6.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效期有所调整,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3月20日,即推荐人选须于此日期之前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申请人结合办理后续手续所需时间,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按期派出。
1.各学院须认真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研修计划进行评审,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学号不填,专家工作单位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人(对申报人数较多的学院可酌情考虑多推荐1人,但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3.今年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提前,请各学院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szb@cqu.edu.cn。
4.各推荐人选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按照留学基金委相关程序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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