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和《重庆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大校〔2012〕334号)的规定,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3月14日起,对建筑城规学院原院长、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原院长赵万民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赵万民同志审计期间为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建筑城规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及相关单位领导、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伍清 电话:65106642 邮箱:caishen@cqu.edu.cn
特此公示
重庆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本公示自2016年3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