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根据《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重大校[2015]131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 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教师。

2. 本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5名,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推荐。

3. 自2011年以来获得过“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称号者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师德师风优良,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近5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

2.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近五年以来连续每年为普通本科、研究生开设一门以上理论或者实践课程,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学院教师平均工作量,且高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3. 潜心教学,教学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教学方法灵活有效,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精心进行课前准备,认真了解学生状况和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准备教案和讲稿;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好奇心和想象力,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自觉性、选择性和创造性,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将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4. 注重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改革,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取得突出教学改革成效。

三、评选程序

1. 学院评选、推荐

(1)学院广泛宣传,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2)学院组织院级评选、推荐工作。

(3)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2. 学校评选

(1)教务处、研究生院汇总并审核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

(2)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3)评选结果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

后,报人事处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四、提交材料

1. 《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

2. 支撑材料内容包括:主讲课程的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案、编着的教材或学术专着、教改项目书(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组织申报的项目不需要提供)、教研论文、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提供封面、扉页、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首页等复印件,不提供原件。材料统计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提交的支撑材料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供目录清单,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内,档案袋上粘贴《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首页复印件。同时将《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邮箱:jwczlk@cqu.edu.cn< mailto:jwczlk@cq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申报人姓名)教学工作优秀教师材料”。

提交的所有支撑材料除教案外,其它材料不予退还。

五、时间安排

1. 3月至4月下旬,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及院内推选工作,并于5月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 5月至6月上旬,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组织评审专家开展评选工作。

3. 6月,评选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报送主管校长批准后,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六、奖励

对获奖教师授予“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节进行公开表彰,并通过各种形式加以宣传。

教务处联系人:谢丽娅,邓晓岚。办公地点:行政楼103室,联系电话:65111746,65106404。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新。办公地点:研究生院415室,联系电话:65112062。

请点击下载附件:1.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申请表

2.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3.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