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31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一)重庆市将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2名。

(二)市教委会同市级主流媒体评选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0名进行集中宣传。

我校可向重庆市教委推荐1名人选。

三、推选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及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可向学校推荐0-1名候选人。

(二)推选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为衡量标准,按照范围和条件,严格推选流程,优中选优。

(三)请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电子件、纸质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请点击下载附件1.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16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