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16〕12号,见附件1)和《重庆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09〕148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重庆市及重庆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组织申报。鼓励中青年教师申报。
(二)根据限额申报办法,我校可推荐24项申报市级教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14项由学校选定后交市教委备案;重大和重点项目10项报市教委遴选,重大重点落选项目直接成为市级一般项目。
拟立项校级教改项目40项左右。申报市级项目落选不参与校级立项评审。
(三)截止2016年6月前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及其它社科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重庆市教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重庆市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申报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学校重点教育教学建设工作,着力研究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中亟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体范围参见附件3。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单位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市级)或《重庆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校级)纸质材料一份(空表见相应《管理办法》),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市级/校级+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如“市级公管学院张××”。
2.《2016年度重庆市及重庆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1份)。
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于指定邮箱。
(二)资助额度。市级及校级教改项目由学校资助研究经费。获准立项的重庆市重大教改项目资助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校级项目资助0.5万元。
(三)工作联系。申报推荐工作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
联系人:邢慧慧、王金沙;联系电话:65112191、65103133;
办公地点:A区办公楼105办公室;
邮箱:jwcjyk@cqu.edu.cn。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重庆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