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夏义民风景园林教育基金”精神及进一步推进基金的评选、发放工作,根据重庆大学“夏义民风景园林教育基金”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我院风景园林专业师生申请2015-2016学年度“夏义民风景园林教育基金”奖励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5-2016学年度成绩突出,满足“夏义民风景园林教育基金”奖励和资助条件的风景园林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满足相关奖励和资助条件的风景园林系教师;
2.学生评选细则参见“附件1-第四条(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
3.教师评选细则参见“附件1-第四条(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
二、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请程序:本人申请,系所择优推荐,学院审核,报送“夏义民风景园林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2.经基金评审委员会和学院相关部门确定予以奖励资助的师生名单需公示;
3.9.20日之前有意申请的师生将申请表(附件二)提交至风景园林系孔明亮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3804450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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