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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设协字[2016]第22号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开展“首届优秀青年建筑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繁荣设计创作,选拔、培养年轻一代有创意的建筑师,充分激发青年建筑师的创作激情、丰富想象力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优秀青年建筑师”的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2、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市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工商注册地在重庆的独立资质单位)从事设计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的设计人员可申报评选: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2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近2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作为主创人完成5项有代表性的设计作品(至少3项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四)在设计创新、方案创作方面有一定行业影响,其设计作品获得过相关设计奖项或奖励。

(五)在工程设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公开发表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着、编着、译着、教材,或参与编制过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获得授权专利。

(六)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或国际上有影响的设计竞赛奖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优秀青年建筑师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表上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另附照片2张。

(二)附件材料1套:

1、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的复印件。

2、所主持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图签复印件。

3、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文件;

4、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项目系单位证书的,需提供单位证书复印件并注明个人所承担的任务,并附上主要设计文件图签复印件)。

5、学术论文、着作、标准、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导则、技术要点、专利、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

6、报送5张设计作品展板(一项作品一张展板),并提供担任主要创作者的个人承诺书(须单位加盖公章)。

(1)如与他人合作项目,需提供相应文件以证明为主创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单位的认可证明;

(2)展板大小以1号图板为准,竖向布置。展板应明确反映设计作品的创意特点,内容包含创意说明(限1000字以内,并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开工时间),主要设计效果图、彩色实物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展板图文均采用计算机绘制打印;展板上方齐边统一留出50mm宽通长打上标题:“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优秀青年建筑师设计作品(一、二、三、四、五)”,标题底色(中国建筑色卡GB9.4R5.8/6-6022),黑色等线字体,大小适中;在展板背面右下角注明主创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所有纸件材料需按上述先后顺序,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表进行公示。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评选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将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送评选办公室当场核验。

四、其他事项

(一)全部评选工作原则将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

(二)本次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敏,63626930,zhaomin@cksx.org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5号。

附件:

附件1建筑师评选办法.doc

附件2建筑师评选实施细则.docx

附件3建筑师评分标准.docx

附件4建筑师申报表.doc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