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选的通知》(留金法〔2017〕5031号),为培养清洁能源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应用能源》期刊社和瑞典麦拉达伦大学合作开展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该项目分为两个阶段派出,第一阶段以成班派出方式到瑞典集中学习3个月,并在此期间确定第二阶段留学的外方导师,第二阶段分赴全球着名科研机构开展为期15个月的后续研究,第一阶段派出前安排为期2周的国内培训(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854)。请申报人员合理安排后续工作及时间,确保完成两个阶段的派出及国内培训。

二、选派计划

1.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2名申请人;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期限:第一阶段留学期限3个月(本次申报),第二阶段留学期限15个月(第一阶段留学结束并按期回国后申报)。

三、资助内容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我校从事能源领域学术研究工作的教师,已发表过SCI论文;

3.年龄:申请时不超过 45 周岁(1971 年以后出生);

4.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人申报时需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16) 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

6.申请人需符合《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政治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并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和工作安排,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及评审,并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人选确定: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3月17日前推荐0-1人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2017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2017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科研成果清单》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2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b@cqu.edu.cn;人事处将根据基金委要求组织推荐人选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请点击下载附件 :1.2017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2.2017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3.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