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弘扬优良师德师风,激励教师潜心育人,树立立德树人的优秀教师榜样,表彰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秀、关爱学生成长的优秀教师,根据《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重大校[2015]131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 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教师。
2. 本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5名,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推荐。
3. 自2012年以来获得过“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师德师风优良,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等内容,使课堂教学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近5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
2.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近五年以来连续每年为普通本科、研究生开设一门以上理论或者实践课程,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学院教师平均工作量,且高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3. 潜心教学,教学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教学方法灵活有效,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精心进行课前准备,认真了解学生状况和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准备教案和讲稿;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将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4.注重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改革,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取得突出教学改革成效。
三、评选程序
1. 学院评选、推荐
(1)学院广泛宣传,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2)学院组织院级评选、推荐工作。
(3)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2. 学校评选
(1)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审核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
(2)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3)2017年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结果建议名单进行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副校长审批,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人事处组织在学校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提交材料
1. 《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
2. 支撑材料内容包括:主讲课程的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案、编着的教材或学术专着、教改项目书(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组织申报的项目不需要提供)、教研论文、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提供包括封面、扉页、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首页等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材料统计时间段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提交的支撑材料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供目录清单,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内,档案袋上粘贴《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首页复印件。同时将《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邮箱:jwczlk@cqu.edu.cn< mailto:jwczlk@cq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申报人姓名)教学工作优秀教师材料”。
提交的所有支撑材料除教案外,其它材料不再退还。
五、时间安排
1. 2017年4月,学校颁发评选通知,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及院内推选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2017年5月,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组织评审专家开展通讯评审工作。
3.2017年6月25日前,评选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六、奖励
对获奖教师授予“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节进行公开表彰,并通过各种形式加以宣传。
教务处联系人:邓晓岚 谢丽娅。办公地点:行政楼106室,联系电话:65106404。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新。办公地点:研究生院415室,联系电话:65112062。
附件:1.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申请表
2.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3.重庆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教师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