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与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日程安排,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5名,其中高层次人才计划2名,已录取直博生1名。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 : 杜春兰

副组长: 褚冬竹

: 陈兰、李和平、卢峰、张兴国、邓蜀阳、严永红、王正、刘骏

: 孙国春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3类)于5月10日上午8:30到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二楼5219研究生办公室报到。1)专业笔试及英语面试9:00点开始,面试地点详见研究生办公室旁通告栏。2)综合面试下午2:30进行(5分钟PPT自我介绍+评委提问)。3)“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综合考核安排在5月11日全天进行。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缴费地址:学院一楼5118财务室)。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确认通信地址。

3、复试工作由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应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且各考生须进入其报考导师所在复试小组参加考试。

复试应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不含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面试(听力及口语)。标准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占80%,外语面试占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公开招考”初试成绩合格考生(详见http://yz.cqu.edu.cn/view.php?nid=98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类考生同时复试。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各学科的报考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学科发展,分配各学科的统招和导师指标数,各学科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实行双向选择。

若报考某名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该导师当年招生指标,则需在满足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后,学院仍有富余总指标的前提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其他指标未满导师,且按兼顾学科发展、双向选择的原则和方式录取。

2、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学科进行排序。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专业笔试40分,综合面试40分,英语20分

(1)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权重(60%)+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40%)

(2)硕博连读考生

以复试成绩+硕士在读期间的科研论文奖励加分进行排序[详见《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学业类)评定实施细则》]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包括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经各招生导师网上录取确认,学院打印录取汇总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5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