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校人〔2017〕37号
关于举办“2017年重庆大学海内外
优秀青年学者论坛”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经学校讨论通过,决定举办“2017年重庆大学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论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形式
重庆大学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论坛按照“主论坛+学科分论坛”形式举行。学校负责承办主论坛,获得“重庆大学‘引智工作机制建设’项目”资助的二级单位在项目期内每年必须承办相应学科的分论坛,其他二级单位可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承办相应学科的分论坛。
二、报名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和学术领军人物潜质的青年优秀人才。
三、宣传和组织
人事部门制定重庆大学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论坛的宣传材料,开展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注册报名,并统一协调论坛的相关工作。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寻觅和推荐参会人员,并开展分论坛的策划和组织等相关工作。
四、差旅报销
论坛期间,学校负责为受邀参会者免费安排食宿。未获受邀的学者若有意参加论坛,学校不为其报销差旅费,各二级单位可根据需求安排。
受邀参会者自订机票,学校予以报销往返经济舱机票及市内交通费(报销的最高限额如下:欧美等地1.5万元/人,亚洲国家1万元/人、港澳台或国内0.5万元/人)。
五、日程安排
1.9月30日,报名截止;
2.10月31日前,人事处发出邀请函;
3.11月24日全天报到,安排住宿;
4.11月25日主论坛开幕式,学科分论坛报告;
5.11月26日,交流讨论。
人事处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