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合同聘用制人员转编/续聘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止2017年9月(含9月),第一个聘期届满的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和B类合同聘用制人员。

二、转编/续聘政策

根据《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新聘人员合同聘用暂行办法》(重大校〔2013〕331号)相关规定组织本年度考核工作。

(一)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

对于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第一个聘期届满后经考核可择优转入事业编制。未能转入事业编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可续签第二个固定期限合同,在该合同期内可再提出一次转入事业编制的申请。

(二)B类合同聘用制人员

对于B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可续签第二个固定期限合同。

三、转入考评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全面总结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按岗位聘用方式分别填写《重庆大学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1)或《重庆大学B类合同聘用制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6月14日前报送到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考核

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对其进行聘期综合考核,给出聘期考核等级和考核结论。

6月23日前,各二级单位需将申请人个人考评表、支撑材料和考核会议纪要报送至人事处合同科。

1.考核要求

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应含党政联席会/处务会成员、考核对象所在科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以考核专题会形式从思想政治、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工作实绩4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给出聘期考核等级和结论, 

2.考核等级和考核结论

聘用方式

考核等级

对应考核结论

A类合同聘用制

A

建议转入事业编制

B

不建议转入事业编制,建议续聘1个聘期

C

不建议转入事业编制和续聘

B类合同聘用制

A等、B等

建议续聘1个聘期

C

不建议续聘

申请人进校后学年度个人考核有不合格或因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受到处理的,不予转编和续聘。

3.公示要求

二级单位聘期考核等级和考核结论需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部门复核/综合考核

对于辅导员岗位,学工部门牵头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组织辅导员系列综合考核。

对于其他岗位,人事处牵头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四)确定转入方案

学校成立合同聘用制人员转编/续聘考核工作组,审核确定本次转编/续聘建议方案,经全校公示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其它

合同聘用制人员转编/续聘考核工作关系到学校相关队伍建设发展和本人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学校考核规定,全面客观考核申请人聘期工作情况。

 

附件:1.重庆大学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聘期考核表

      2.重庆大学B类合同聘用制人员聘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