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在2017年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重庆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重庆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报送程序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可推荐0-1人。
2.各单位将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15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17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b@cqu.edu.cn。
附件:1.重庆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
2.重庆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
3.重庆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