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重大校人〔2017〕52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由资产公司负责此次工程技术系列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办法和原则
2017年工程技术系列职务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3〕140号)执行。
二、评聘安排
9月4日-11日 |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盖章并提交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
9月12日-14日 |
工程技术系列职务评聘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及公示 |
9月15日-22日 |
工程技术系列组织评审(高级职称申报人选需述职)并公示结果 |
9月23日 |
评审通过人选的申报材料及正高级人选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提交材料以《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重大校人〔2017〕52号)要求为准。
(一)校内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简表:《申报评聘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一份及电子文档,申请中职及以下人员不填此表。
2.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份及电子文档。
3.评聘名册:正高职、副高职及中职分开填报(一份及电子文档),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份(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的外语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手写“此件与原件相符”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5.其他个人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请参见重大校人〔2017〕52号文件)。
(二)同行专家评议送校外评审材料及要求
1. 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简表:《申报评聘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
(2)两篇代表作及相关材料:代表作指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主要水平的论文、著作/译著、科研合同、鉴定证书、获奖成果等,代表作均可使用复印件,申报人需自行保留好原件,送出评审材料对方不再返回。
(3)代表作送审登记表:表中“单位(加盖公章)”一栏填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公章盖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章。
(4)专家鉴定意见表。
(5)对申报高级职称以专著、译著作为论文基本申报条件的,需另将该专著、译著送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其学术影响力。
(6)正高申报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由学校统一送审,副高申报人员材料由单独系列统一送审。
2. 材料装订及报送
(1)一份申报简表、两篇代表作、一份专家鉴定意见表,为1套材料,用1个大信封装,每位申报人共需装3套材料(其中破格申报的人选需另加送3套材料);
(2)每个大信封封面贴“重庆大学申报正高职代表作送审登记表” ;
(3)各单位审查核实申报人所提交的大信封材料,并填报《2017年申报正高职人员送审登记汇总表》;
(4)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材料包括:每位申报人的大信封材料(正常申报的提供3套,破格申报的提供6套),本单位《2017年申报正高职人员送审登记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件一份。
四、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做好述职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需填写的表格材料以人事处网站此次公布的格式为准;有关职称申报条件认定等以人事处此次公布的标准为准。
2.评审收费:高级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未评上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3.申报正高职人员的校外专家评审费等其它相关事项请按照重大校人〔2017〕52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办理。
4.报送材料地点:资产公司综合管理部(A区老出版社大楼115室)。
5.联系人:邢宇、贾书源 联系电话:6510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