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重大校人〔2017〕52号)文件精神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办法和原则
2017年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3〕140号)执行。
二、评聘安排
9月5日-11日 |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盖章并提交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
9月12日-14日 |
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评聘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及公示 |
9月15日-22日 |
实验技术系列组织评审(高级职称申报人选需述职)并公示结果 |
9月23日 |
评审通过人选的申报材料及正高级人选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提交材料以《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重大校人〔2017〕52号)要求为准。
1.申报简表:《申报评聘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一份及电子文档,申请中职及以下人员不填此表。
2.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份及电子文档。
3.评聘名册:正高职、副高职及中职分开填报(一份及电子文档),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4.对照表:《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业务条件对照表》一份及电子文档(见附件)。
5.符合评审要求的论文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设立研究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评聘范围为各学院、研究单位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所有申报需填写的表格材料以人事处网站此次公布的格式为准;有关职称申报条件认定等以人事处此次公布的标准为准。
3.会议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可制作PPT汇报。
4.支撑材料:外语证明、教师资格证、获奖等所有附件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人一套装订,封面注明姓名,学院,申报职称,需有目录),由学院审核,手写“此件与原件相符”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5.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正高职由学院交学校统一送审;副高职由学院统一送审。
6.报送材料地点:申报人员务必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4点以前将相关报送材料纸制及电子稿报送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A区国际会议厅301室),逾期视为弃权。
7.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65106846
电子邮箱:sbc@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业务条件对照表。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