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重大校人[2017]52号)文件要求,此次基础课、公共课系列正、副教授职务学校单独下达推荐限额,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组织向学校推荐。

申报本科公共课、基础课系列正、副高职务的教师,应是任现职以来连续五年及以上从事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等学校认定的十三大类校级重点课程教学的教师;申报研究生公共课、基础课系列正、副高职务的教师,应是任现职以来连续五年及以上从事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技术基础课程等校级研究生重点课程的负责人或研究生主讲教师(课程目录见附件),符合重庆大学教授、副教授职务基本业务条件,且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月6日上午12:00前,由各学院统一将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综合科(本科)和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由重庆大学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组织评审。主要包含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简表:《申报评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纸制文档三十五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发至jwczhk@cqu.edu.cn(本科);yjspyb@cqu.edu.cn(研究生)。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制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3评聘名册:正高职、副高职分开填报(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的外语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后到学校工作首次申报职称人员,由学院审核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代表作:指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主要水平的论文、著作,科研合同,鉴定证书,获奖成果,经费证明等(若有关信息已录入学校科研系统,不需提交原件材料)。所有代表作原则上应提供复印件,被检索的要提供检索证明,论文、著作以公开发行为准,录用证明无效。

7、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正高职由学院交学校统一送审;副高职由学院统一送审(待初评通过后,再提交该材料)。

二、申报人请作好述职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陈德玲     联系电话:65102365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玉兰   联系电话:65111647

 

附件:重庆大学公共基础和基础课程目录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