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及管理实施办法》(重大校〔2008〕203号)和《重庆大学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实施办法》(重大校〔2012〕438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聘用范围
2017年11月我校在册在岗并符合《重庆大学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的晋升聘用范围内的人员。
二、任职年限计算
现岗位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三、晋升聘用条件及评审程序
按《重庆大学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实施办法》执行。
四、评审组织
1.二级单位:负责七级及以下职员的评审;五、六级职员的推荐工作。
2.学校评审组(分学院、部处、其他单位三个组):负责六职员的评审、五级职员的推荐工作。
3.学校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委员会:负责五级职员和破格晋升六级职员的评审、其他各级职员的审定工作。
五、评审指标
1.本次晋升聘用工作下达五级职员指标8个,六级职员指标 23个,七级及以下职员不设置指标限额。
2.学校将五、六级职员推荐指标分别下达至学院、部处、其他单位三个评审组,各评审组严格在下达的五级职员推荐指标内推荐五级职员人选,在六级职员推荐指标内评审六级职员。
3.学校根据各评审组申报人数(不含不符合申报条件者)的占比分配各组指标。
六、时间安排
1.2017年11月3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确定七级及以下职员拟聘人选,五、六级职员推荐人选,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2.2017年11月15日前,人事处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报学校各评审组和二级单位。
3.2017年11月24日前,各评审组组织评审,按学校下达的指标确定六级职员拟聘人选,推荐五级职员人选。
4.2017年11月30日前,学校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委员会对推荐的五级职员以及破格申报的六级职员人选进行评审;对上报的正常评审六级及以下职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报学校批准并聘用。
七、评审纪律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
八、其他
1.申报人填写《晋升聘用一般管理岗位申报表》(七级及以下职员1份,五、六级职员2份,见附件3),并提供重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审查,其中任职情况、学历情况、考核情况等由人事处负责复查。
2.凡聘用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需填写《管理人员确认岗位及工资类别登记表》(附件4)。
3.二级单位填写《2017年申报晋升聘用一般管理岗位推荐汇总表》(附件5)。
4.申报五、六级职员的人员除上报相关表格外,还需上报由所在单位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重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表格均需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5.关于破格申报
(1)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年限须符合申报条件。
(2)各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重庆大学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实施办法》执行。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出色,业绩特别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请晋升:
获得由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与管理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或表彰1次及以上;获得校先进工作者2次及以上。
6.通过评审人员的聘用时间为2017年12月。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大学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实施办法
2.一般管理岗位评审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3.晋升聘用一般管理岗位申报表
4.管理人员确认岗位及工资类别登记表
5.2017年申报晋升聘用一般管理岗位推荐汇总表
重 庆 大 学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