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厅将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8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聚焦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二、推荐名额与资助额度

我校推荐名额为一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资助人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三、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

2.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 新近回国五年以内(201311日后回国);

4. 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二级单位出具证明;

5.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年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各二级单位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尽量避免重复资助。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于201835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2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b@cqu.edu.cn

 

 

 

 

人事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