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党的教育事业,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重庆大学教职工表彰奖励办法》(重大校〔2017〕20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重庆大学优秀教师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我校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任教师。

二、推选名额

学校拟表彰优秀教师10名,各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人选0-1名。

三、推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推荐人选应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五年每年至少为本科学生开设一门必修课或选修课,坚持立德树人,教学效果好,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近五年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成绩。

四、推选要求

优秀教师推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选,宁缺勿滥。

各二级单位要于7月2日前将《2018年重庆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送交人事处人事科3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k@cqu.edu.cn。

附件:2018年重庆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