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54号,见附件1),现启动申报、遴选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各学院申报名额为0-1人。

二、申报、遴选及推荐条件

申报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

原则上在重庆市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重庆市名师奖获得者名单见附件2)。近三年来,在教学方面表现优异、成绩显著的其他教师也可申报。优先推荐获得教学成果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限前三完成人)、现场赛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主编国家规划教材,主持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参加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等一线教师。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崇高的思想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善于教书育人;

2.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有先进的教学思想,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上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领衔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具有高水平的教学教研团队,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对确立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作出重要贡献;

4.所培养的学生中,具有公认的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贡献者。

(二)申报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高等学校工作经历原则上不低于20年,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

2.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市乃至全国同领域具有较大影响,自编或出版有本门课程(基础课、公共课除外)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总体评价好,指导或帮带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教育教学取得公认成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3年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编著有价值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获教育部三等奖或市政府二等奖),或主编经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的教材;

4.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2人为本校外专家);

5.担任4年以上的校级领导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申报、遴选及推荐程序

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9月25日,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选简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将签章的申报人选简表纸质版、学院党委关于申报人选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的书面意见各1份交教务处教研科。申报人选自行准备20分钟现场教学片段视频光盘(小于500M)、不少于3人(其中2人为校外专家)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推荐意见、印证材料等备用。

2.9月25日至26日,学校组织评审,择优遴选1名推荐为第四批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人选(以下简称推荐人选)。

3.9月28日前,教务处负责协助推荐人选在EMIS系统中完成网络填报工作。

4.9月30日前,教务处负责在EMIS系统完成申报书、附件材料初审,并导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件;10月10日前,以公文形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委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凌燕,联系电话:65112191

联系邮箱:jwcjyk@cqu.edu.cn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54号)

2.重庆市名师奖获得者名单

3.申报人选简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