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筑类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依托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人员选派和管理。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申报并获批“建筑类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定向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按照相关规定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现将2022年建筑类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疫情时期项目选派说明

“新冠”病毒COVID-19全球发展及防控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但根据目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部分学生自愿出国学习交流意愿较为强烈。出于尽可能为同学们提供出国学习交流机会的初衷和平安留学的考虑,请各报名学生特别注意:

1.报名学生应充分评估疫情下出国留学的风险,充分认识各国疫情对选派工作带来的不可预测性和由此造成的变化;

2.报名学生在经过考核后所获得的选派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是否派出,由组织方根据届时国内外疫情形势及相关政策研判,并与外方接收学校商议后确定;

3.报名视为认可本通知,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选派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3.选派人数:6人

4.留学单位:英国谢菲尔德大学

5.留学期限:6-24个月,一般为12个月

6.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一般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资助内容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不资助学费。

报名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征得国内导师同意。

4. 获得由外方导师/谢菲尔德大学签发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5.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00)。

6.对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评估和判断,并自愿对在疫情下参加选派项目风险、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人应签署海外学习承诺书。

7.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拔范围:(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四、报名程序

(一)申请材料

1.2022年建筑类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

2.国内导师推荐信(中文):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3.学习计划(英文):1000字以上,并由国内导师及国外导师(如已确定)签字。

4.国外导师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不提供,但需提供个人说明。

5. 外方导师/谢菲尔德大学签发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成绩单。

8. 英语水平证明。

9.科研成果证明: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在投的论文,须提交投稿证明。

(二)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2022年共两个批次受理申请。人员申请流程可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6

2. 所有申请材料以电子版按“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以“姓名-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为压缩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打包压缩后于2022年2月14日17:00前(第一批)或2022年8月25 日17:00前(第二批)发送至cquaup@cqu.edu.cn。为方便后续咨询解答及消息发布,请申请学生以“专业+年级+姓名”加入本项目咨询QQ群:584823610并将备注改为该格式。

(三)选拔办法

1.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2.获得推荐的同学于2022年3月1-10日(第一批)或2022年9月1-10日(第二批)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列表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8)。

3.录取结果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将于2022年5月前(第一批)或2022年10月前(第二批)公布。

(四)其他

1.2022年创新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有关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及公派留学相关规定执行。详情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2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对外联络办公室(5116办公室)邓老师、尹老师

电话:023-65127182

邮箱:cquaup@cqu.edu.cn